新闻动态 NEWS
首页> 新闻动态> 行业动态

用10年时间逐步打造一批现代化宜居城市(图)

时间:2016-08-17阅读:727

分享:

“桂中水城”来宾市

广西将用10年时间逐步打造一批现代化宜居城市。广西近日印发《关于开展“美丽广西•宜居城市”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将把宜居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城市发展成就的重要尺度,紧紧抓住“宜居”的特征,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和民生和“城市病”等问题。

根据《意见》,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要围绕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、目标要求,持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,把全区城市逐步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、开放创新、活力迸发、管理高效、桂风壮韵凸显的现代化宜居城市。

本次活动要求通过组织实施“163”行动计划,到2020年,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60以上,20%的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;到2025年,全区所有城市宜居指数达到70以上,40%的城市宜居指数达到80以上。“163”行动即建立1套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,增强宜居城市绿色、便捷、特色、和谐、智慧、创新6维支撑,开展宜居城市创建三项评比活动。

宜居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,本次活动将主要围绕建设绿色城市、便捷城市、特色城市、和谐城市、智慧城市、创新城市等六大任务进行,并对各城市进行考评。建设考评周期为两年,考评内容为本次活动的六大任务,共设置基础指标90项(县级指标80项),根据重要性不同赋予各项指标不同权重。综合考虑基础指标得分、公众评价得分、加分及扣分情况,将得出的城市宜居评价指标分数转为宜居指数,并公布各城市排名。考评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和广西城市工作重点的调整作适当调整。

在活动期间发生重大安全、环境污染、生态破坏、违法建设等事故,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城市,对相应工作给予扣分。设区市获得有关国家级(县一级为自治区级以上)城市命名的、考核年度内荣获有关国家级(县一级为自治区级以上)奖项的,以及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法的城市,对相应工作给予加分。

广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活动总体部署,编制“美丽广西•宜居城市”建设五年规划,适时调整完善规划内容,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。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,创新工作方法,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。

此外,广西将建立激励机制,设立“美丽广西•宜居城市”奖,主要奖励宜居度排名前列的城市。考核年度同步公布一批宜居城市建设范例。对获奖的城市,给予优先安排专项建设基金、优先支持发行债券,以及按照“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”原则,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政策支持。(陈飞燕)